5月13日京汉股份(000615.sz)发公告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内容涉及京汉股份近一个月内三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主要就4月30日京汉股份旗下子公司出售持有的通辽京汉100%股权以及关联方认定变更事宜进行说明。此外,京汉股份针对4月份与中国奥园的两次资产重组与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可能存在相关性或视为一揽子交易安排的问题做出回复。
2020年1月10日,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京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京汉置业将其持有的通辽京汉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京台。最初认定此次股权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随后在4月28日,京汉股份将北京京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对于此次变更,京汉股份在关注函回复公告中称,因北京京台主要股东冯雪冬、田险峰为京汉股份关联方公司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对其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为慎重起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为北京京台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可能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因此应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此外,深交所关注函还对此前京汉股份与中国奥园两宗资产重组与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事宜的相关性进行问询。2020年4月8日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股东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汉与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拟转让公司29.99996%股份。随后,4月22日,奥园健康生活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将以2.48亿元收购京汉股份关联方公司乐生活80%股权。
对于上述三次资产重组是否存在相关性或视为一揽子交易安排,京汉股份表示,经向控股股东了解,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奥园健康收购乐生活80%股权与本次乐生活员工控制企业收购通辽京汉不存在相关性,不是一揽子交易安排,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京汉股份进一步表示,转让通辽京汉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系公司根据战略发展 需要进行正常的资产交易。控股股东与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时间为2020年4月7日。控股股东与奥园健康签订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是2020年4月22日。上述转让协议不存在相互影响的情况。
来源: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